修正郵局從業人員招考 應試資格及筆試科目
2014-09-13 15:06中華郵政公司為應業務需要,103年9月1日修正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甄選進用規範」,相關甄選職階類科之應試資格及筆試科目修正公告如下:
(一)營運職-郵儲業務類科:
應試資格: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、組、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
甄試方式:第一試-筆試;第二試-口試。
筆試科目:
1.國文(含作文與公文寫作)
2.英文(含中翻英、英翻中及閱讀測驗,其中閱讀測驗採單選題)
3.企業管理及經濟學
4.民法及郵政法規(含郵政法、郵政儲金匯兌法、簡易人壽保險法、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
章)
(二)專業職(一)-郵政法務類科:
應試資格: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、系、組、所畢業得有證書者。
甄試方式:第一試-筆試;第二試-口試。
筆試科目:
1.國文及英文
2.民法概要
3.郵政法規(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)
(三)專業職(二)內勤-郵務處理類科:
應試資格:高中(職)以上畢業者。
甄試方式:第一試-筆試;第二試-口試及體能測驗
筆試科目:
1.國文及英文
2.企業管理大意
3.郵政法規大意(含郵政法、郵政儲金匯兌法、簡易人壽保險法、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)